湖北大悟:以法庭之力打造“家”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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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近年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服务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在促进家庭和谐及修复亲情上切实履行好司法职责,积极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为服务共同缔造展现法庭新作为。
为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司法资源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增强诉源治理能力,“人民法庭+派出所”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在大新法庭有效运行。
今年年初,大新法庭根据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向三里派出所发出司法建议,庭所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今年5月,大新法庭收到一位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经调查发现,申请人曾多次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因被申请人实施家暴而报警,三里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对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接(报)处警登记表、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等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联合辖区派出所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案情,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庭所联动机制由初步形成转为有效运行。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大新法庭以此案反映出的矛盾纠纷常见情形,向本辖区居民释法说理,并多次开展反家暴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宣传,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提高群众反抗家暴的维权意识,切实保障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构筑更加坚实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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