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意识不清,代理人摔伤无法出庭,暖心法官将法庭搬到病床前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21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余月)“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跑来医院开庭。”6月20日,在武汉市某医院外科大楼神外病区的病床前,车祸受害人江某的母亲戴某,连声向专程过来开庭的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法庭副庭长沈信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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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江某从外地回汉途中遭遇车祸,受伤严重,送医院救治后至今仍意识不清,无法正常表达个人意愿,行为能力严重受损。因医疗费用过高,家庭负担过重,江某的家人向交通事故事发地法院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事发地法院立案审查发现,江某可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对其先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并指定监护人。今年6月,江某的家人到硚口区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仁寿法庭副庭长沈信旺受理案件后,很快便做好了前期鉴定工作,并安排了开庭时间。谁知到了开庭当天,江某代理人江母突然给法官打来电话,称其不小心摔跤,腿部扭伤无法前来开庭。
“如果这次庭审改期,江某一家申请先予执行的时间就要延后,将耽误江某的治疗。”考虑到这一情况,沈信旺当即决定前往医院开庭,快审快判快结,为当事人赢得宝贵的救治时间。
进入病房后,沈信旺仔细查看了江某的精神状况,并向主治医师了解江某的治疗情况,并很快做出了判决。
拿到判决书,为先予执行扫清了法律障碍,激动不已的江母连声向法官道谢。
沈信旺介绍,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做出终审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在生活、生产经营的紧急需要作出裁定责令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本案中,江某身受重伤,情况紧急,可以适用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
据了解,巡回审判、上门服务是法庭连接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在当事人最便利的地方,以当事人最方便的方式进行审判,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硚口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仁寿法庭将切实强化巡回法庭的针对性,对涉残、涉病、涉老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近距离审判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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